本报讯(记者赵鹏)在即将到来的3月份私车纳税征期里,通过银、税携手,北京市海淀区的私车纳税人将可以到各联网的30多家农行交纳2000年私车车船使用税。同时有关人士再次提醒纳税人:公、私车的纳税期限不同,不要错过了相应的征期。
在1月前15日的公车纳税征期中,北京市地税局各机动车登记站的税官们却遇到了不少准备缴纳私车税款的纳税人。这一方面说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不少纳税人对车船使用税如何缴纳不很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在征收上分为两类,公车的征收期为每年1月和7月的前15日,而私车的征期为3月份一个月。
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今年在银、税两家的共同努力下,海淀区的私人机动车纳税人可在3月份全月携带车辆行驶证和上年完税凭证到海淀区各联网的30多家农行交纳2000年私车车船使用税。但需提醒纳税人的是,新购车辆、新过户车辆及以前年度没有正常申报纳税的车辆仍需到海淀地税局申报大厅办理纳税事宜。